作者:諾曼萊特 (H. Norman Wright)
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順服。(弗五21)
婚姻中的平等、合作、夥伴的關係,不僅有賴於夫妻的名分,更是建基在兩人相處並活出的態度上面。夫妻要在愛中互相服事,這是基督所帶來的很大不同之處,這種夫妻關係,也許可用下面這個例子來説明。
你們看過雙人芭蕾舞的表演嗎?其中總是有一個帶領,而另一個則跟隨,帶領的舞者,並不一定跳得比跟隨的好,乃是角色的配搭使然。
查理謝德 (Charlie W. Shedd) 説一個遵循聖經教訓的婚姻,就像一個指揮家,帶領著交響樂團ㄧ樣,而不是像君主ㄧ般,統轄著他的領土。
丈夫做頭的地位,事實上是一個,因著委身之愛而服事的僕人身分,因爲他必須愛妻子如基督愛教會。而妻子順服的地位,並不是無知無能的,而是有智慧、有創造力的使女身分。
基督徒的夫妻關係,是兩人在愛裡互相補足、互相服事。杜威赫斯摩爾 (Dwight Hervey Small) 曾説:「男人可以引以爲榮的是,女人是爲男人而造;女人可以引以爲榮的是,男人缺了她就不完全。同時,女人應該謙卑承認,她是爲了男人而造的,而男人也應該謙卑承認,他缺了女人就不完全。」
詹姆士必爾基 (James R. Bjorge) 在他的靈修書中,對夫妻關係作了如此結論:「有智慧的夫妻,會張開雙臂,來互相扶持,所以没有一方,會因爲順服對方,而感到受壓抑。」你們對這個説法有什麼心得?請彼此分享你們的想法與感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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